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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工作
专职辅导员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19-09-01 作者:罗万静

 

专职辅导员岗位职责  

 

专职辅导员是在院(系)党总支的领导和学生干事的指导下从事班级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教育工作者,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稳定和安全,制订学生工作计划和总结。  

 

 2、负责组织建立班集体,督促学生履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精心选拔、培养班、团干部,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开展工作;指导学生开展有益的集体活动,培养学生自育、自律和自理能力。  

 

 4、了解掌握班级学生的家庭经济及生活状况,关心有困难的学生,主动与有特殊情况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5、经常深入班级、寝室,与学生个别谈心,交流思想,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典型和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参与学校组织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院(系)领导和学生工作部(处)。  

 

  6、对学生进行学习态度和专业思想教育,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组织学生积极开展争创"优良学风班"活动;加强与任课教师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教学情况,每学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作一次全面调查分析;注意优秀生的发展与培养,对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及时进行帮助、督促;配合做好学生下厂实习、社会实践、公益劳动等各项工作。  

 

 7、加强纪律教育和基础文明教育,抓好日常管理,针对班级情况召开主题班会,经常检查学生早操、上课出勤和宿舍卫生等情况。  

 

 8、积极协助系党总支做好申请入党学生的培养、教育工作,帮助团支部做好向党组织的推优工作。  

 

 9、组织和参加学生的军训、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做好班级学生的素质测评工作、毕业鉴定、奖学金、助学贷款、学杂费减免、困难补助和奖惩等具体工作。  

 

  10、积极参加班主任工作例会和学校召开的有关会议;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全校性的各种集体活动。  

 

  11、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院(系)党总支、学工办交办的其它学生工作。